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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慶祝祖國成立 75 周年,民建聯舉辦「國慶.精彩瞬間」攝影比賽,讓市民藉著攝影欣賞國慶裝飾,彰顯對國慶的熱情,並透過照片表達家國情懷,藉此推動國民身份認同感。

參加資格

香港居民,年齡不限

未滿18歲人士須填妥家長同意書,並在報名時一同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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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賽 內 容

  • 比賽以「共賀國慶.精彩瞬間」為主題,照片能表達家國情懷,展現香港與祖國緊密聯繫、共融發展的一面。另設18個「地區佳作獎」,以18區特色國慶佈置為主題。

​​

  • ​參賽者一共須提交兩張作品,第一張以「共賀國慶.精彩瞬間」為主題,評審將會選出冠、亞、季軍各一張,第二張以香港18區特色國慶佈置為主題,評審將會選出18張獲得「地區佳作獎」。

​​​​​​​

  • 另設「fb最具人氣獎」,會在fb上載18個「地區佳作獎」,由網民以比like形式投選出一張作品獲得。

  • 每名參賽者在比賽中最多可獲獎一次,而「fb最具人氣地區獎」則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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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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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聯副主席
民建聯秘書長
香港攝影藝術協會永遠名譽會長
香港中華攝影學會會長
香港著名攝影師

(排名不分先後)

陳學鋒 先生
葉傲冬 先生
楊少銓 先生
辛健勇 先生
丘子乎 先生

評審委員會將根據參賽者創意、切題、構圖、技巧、相片質素等標準進行評分並選出得獎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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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      項

​冠軍(1名)

亞軍(1名)

季軍(1名)

地區佳作獎(18名)

Facebook最具人氣獎(1名)

10,000元 電子產品禮券

8,000元 電子產品禮券

5,000元 電子產品禮券

2,000元 電子產品禮券

1,000元 電子產品禮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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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獎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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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獎禮將會在2024年11月舉行,同時亦會展示得獎作品給公眾參觀。詳情稍後會更新。

參賽者須於10月15日晚上11時59分59秒前,於網上平台登記參賽和提交符合主題的攝影作品,逾期恕不接受。

 

 

參賽者一共需提交兩張作品,第一張以「共賀國慶.精彩瞬間」為主題,照片能表達家國情懷,展現香港與祖國緊密聯繫、共融發展的一面。另外一張以香港18區特色國慶佈置為主題。每張包括相片標題及100字內的描述。​​

每張參賽作品必須為解像度不少於1000 萬像素的JPG / JPEG / PNG檔案,大小必須為1MB至10MB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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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 加 辦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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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款及細則

  1. 主辦單位的僱員不可參加。

  2. 所有香港居民均可參加這項比賽,年齡不限。

  3. 未滿18歲參加者需徵得家長同意並在報名同時遞交家長同意書。

  4. 參賽者可使用手機或數碼相機攝參賽照片。

  5. 參賽作品必須於香港範圍內拍攝。

  6. 參賽作品必須為未經發表、出售或曾參加其他比賽的原創照片 參賽作品不得顯示參加者的任何個人資料,並禁止添加簽名、邊框、浮水印或包含個人資料的文字、符號或圖片

  7. 參賽作品可使用任何特效鏡拍攝,並可裁剪以及調整光暗、對比度或色彩飽和度,但不得經電腦、手機後期加工修改照片內容,包括改變色彩及以AI生成圖片。

  8. 評審團如認為參賽作品曾作過度加工,可取消參加者資格。

  9. 參賽者必須確保其作品並無侵犯他人的權益(包括版權)。如果參賽作品涉及侵犯版權或肖像權而招致任何申索,主辦單位概不負責,一切法律責任和後果須由參加者承擔。

  10. 參賽作品均不可載有或可能載有違法、不道德、淫猥、色情、煽動性、暴力、令人反感、誹謗性、歧視性、冒犯性、政治或宗教聲明、侵犯第三者合法權益(包括知識產權)、或其他主辦單位認為不適宜、不恰當的內容。

  11. 主辦單位保留拒絕接受任何提交的照片及決定何謂不恰當內容的獨有及絕對酌情權。

  12. 參賽者必需保留參賽作品的原檔,主辦單位將會要求參賽者提交原檔案作為核實,若無法提供,將會被取消其獲選資格。

  13. 主辦單位有權無限制使用參賽作品,在互聯網、主辦單位的刊物、任何媒體和宣傳渠道展示/刊載參賽作品作展覽或宣傳用途,無需事先通知參賽者,亦無需支付任何版權費用或報酬。

  14. 參賽者如違反比賽規則,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名銜、獎品或獎狀,無需給予解釋。

  15. 主辦單位有權拒絕接受或取消任何參賽作品的資格,而無需給予解釋。如有爭議,賽果以評選團的最終決定為準。

  16. 主辦單位保留詮釋本章程內容和規則的權利。如本章程有未盡善處,主辦單位保留權利隨時予以修改,無須事先通知。

  17. 參加者向主辦單位遞交作品,即表示同意接受並遵守是項比賽的所有規則。

查詢: 莊先生  (3582 1176 / kychong@dab.org.h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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